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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生前预嘱”落地近1年,临终抢救为何仍依赖家属签字?

时间 :2023-04-05 21:00:52   来源 : 凤凰网

本文作者:吞吞


(相关资料图)

「母亲在里面抢救,我们几个兄弟姐妹就在外面争执。我们不知道她想要在这个世界上多活几天,还是希望没有痛苦地离开。」

「由于不知道母亲的想法,我们只能选择先救。她在 ICU 里坚持了很多天,再见到她时已经插满了管子,瘦骨嶙峋。」

「那样的画面让我们最终决定放手,机器撤离的那一刻,我看到虚弱的母亲在病床上长舒一口气。

在深圳 30℃ 的星空下,北京市安理(深圳)律师事务所开了一场特别的研讨会。

时间倒回到 2022 年 6 月,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》修订稿。

其中,新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:收到患者或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,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,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: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、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,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,进行或者不进行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等的明确意思表示。

这是中国大陆首次将「生前预嘱」纳入法律体系。落地近一年,我们有机会掌握自己的临终选择权了吗?

成为「生命的捍卫者」

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》出台至今,不少律所逐步开始正式提供签订生前预嘱的服务,安理律所也是其中一家。

除了法律场所一贯的简洁、商务之外,这里还藏了一个风格迥然的小房间,墙壁呈绿色,窗外是深圳一览无余的天际线。

图源:自己拍的

房间不大,只放了四把椅子,刚好能容得下当事人、伴侣、和他们的孩子。这里就是生死讨论的起点。

第一个走进房间的是律所的合伙人李祥和他的妈妈。李祥年过半百,已经直面过至亲之人的离世,年事渐高的母亲则成了他心上飘摇的牵挂。「妈,你有没有想过,万一发生什么意外,任何医疗措施都无法治愈时,还要不要继续抢救?」

「比如,你想不想做心肺复苏、或者插管、上呼吸机?」

李祥问的这些问题,就是「生前预嘱」包含的最基础的内容之一。生前预嘱 (living will)是指患者在意识清楚、具有决定及表达能力时,预先对失去表达能力时想要进行的医疗救治手段的一种提前指示。在多个国家和地区,生前预嘱是预立医疗指示(Advanced directives, ADs) 和预立医疗照护计划 (Advance care planning, ACP) 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在生前预嘱的文书中,签订者需要对是否采取心肺复苏、是否接受气管插管、是否愿意上呼吸机、是否能够使用昂贵抗生素等医疗措施做出预先的指示,当自己意识不清无法表达时可供医生与亲属参考。

「这个概念也比较新,一开始会有人问,这是遗嘱吗?是安乐死吗?」负责生前预嘱的吴依蒙律师说。

不同于安乐死,生前预嘱并非提前结束生命,而是遵循生命自然发展的规律,决定使用或不使用一些特定医疗措施的决策;当然也不同于遗嘱,遗嘱是对身后事的处理,而生前预嘱则是在生命终末时期对医疗手段的选择。

尽管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》中指出是「采取或者不采取」、「使用或者不使用」、「进行或者不进行」,但在实践过程中,吴依蒙并没有遇到过要求「采取所有措施以延长生命」的签订者。

「我签了这个,医生就不救我了吗?」这几乎是吴依蒙遇到最多的开场白。

「签署之前,我们会先解释,生前预嘱仅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使用,如果医疗手段能够挽救或治愈患者,则不会启用这份文件,不会剥夺签订者的生命权。另外,妊娠阶段也是不可以使用的。」

阿图·葛文德在《最好的告别》中说,「生命临近终点时,人们希望分享记忆、传承智慧和纪念品……他们希望按照自己的主张结束自己的故事。

当生命终末期到来时,患者很可能已经不具备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,只能由家属做决定。而隔着 ICU 小小的探视窗,我们很难知道躺在那里的亲人,究竟是正在与死亡负隅顽抗,还是想摆脱病痛安然离去。

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张迪说,在患者死后随访的过程中,有不少家属都会背负上罪恶感,「他们会问,我当时没抢救,或者当时要求拔管,是不是我杀了我的父母亲?」

中南大学附属湘雅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医生江月(化名)回忆,曾接过一个脑外伤合并颅内感染、肺部感染、脓毒血症、ARDS 的 79 岁高龄患者,家属坚持要求做气管插管,「患者支撑了一个多月,但最后还是因为预后不好离世了。」

而生前预嘱则一定程度上把临终选择权还给了患者。签订者大多集中在两个年龄段,一类是六七十岁以上的高龄人群,本身有一些基础疾病,已经做好了直面死亡的准备;而另一类则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,签订预嘱的同时希望给子女树立起生死观。

在吴依蒙的眼里,这些签订人像是「生命的捍卫者」。「大部分来签订生前预嘱的人,都是很乐观、积极向上的。他们直面生死,对这个问题做了很好的思考,希望在生命的最后,能由自己来掌控自己的人生,而不是交到其他人的手里。」

学习有关死亡的一切

和房间的色调相称,生前预嘱的文书也呈浅浅的绿色。「以更自然和有尊严的方式离世,是对生命珍惜和热爱的表达。」从这句话往下,有关死亡的问题正式开场。

国内以往的生前预嘱大多参考「我的五个愿望」,但安理律所最终没有采用这个版本,而是分为了「生前预嘱」和「我的愿望」两份不同文件。

《我的五个愿望》文本

图源:「选择与尊严」公益网站

吴依蒙说,「『生前预嘱』更加聚焦于医疗决策,在当前法律框架下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;而『我的愿望』则是签订人自己对于身前身后事的一些交代和嘱托。」

「我的愿望」和「生前预嘱」两份不同文本

作为一份重要的医学法律文书,其中涉及到的诸多名词,对签署方和见证方而言都陌生而遥远。从最近的 2.8 公里之外的综合医院开始,吴依蒙和团队逐步摸索着有关死亡的一切。

对于生前预嘱的使用,《深圳特区医疗条例》中规定了两个场景: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。而这两个概念在医学上并没有明确清晰的定义,具体到每个病例情况都不同,需要临床医生依实际情况把握。

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,更多指的是通过医学判断,认为无论采取哪些医疗措施,都无法避免患者即将到来的死亡;而临终在时限上则更加短暂,死亡几乎近在眼前。

为何要分情况讨论?签订者们给出的答案解开了吴依蒙最初的疑惑。

实践中发现,签订者确实在这两种情况下是有不同诉求的。有的人会觉得,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,仍然还是想通过医疗干预一定程度延长自己的生命;而真正到了临终,可能就释然了。」吴依蒙说。

签订者也在这个过程里加深了对死亡和医学的理解。

在仪器嘀嘀作响的病房里度过生命的最后一刻,是大多数人的认知。「如果不在医院里继续治疗,我还能带他去哪里呢?」这是病房外家属的恸哭,也是很多人悬而未解的疑问。

在这个谈论生死的小房间里,很多人第一次了解到还有其他的选项。「在签订生前预嘱的过程中,不少人其实对后面的安宁疗护非常感兴趣。他们其实会想知道,在选择不采取医疗措施之后,有什么其他可以做的。」吴依蒙说。

从疾病不可挽回到真正死亡,安宁疗护在其中做了一个衔接,让生命终点前的患者能够得到妥善的护理和安慰,尽量舒适地度过最后一段时光。

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疼痛科主任、安宁疗护团队负责人路桂军说,「作为安宁疗护从业者,我们一直翘首期待生前预嘱相关条款能在法律层面上有所体现,这样不至于在工作中无所适从。」

深圳的条例中将生前预嘱涉及的医疗措施分为了三大类:创伤性抢救措施、生命支持系统、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。而在国外的生前预嘱体系里,通常会直接涉及到具体的诊疗操作,如美国接受患者签订的拒绝心肺复苏术(Do not resuscitate, DNR),病患预先签署,表明当他们面临心跳停止或呼吸停止的状况时,不愿意接受心肺复苏术来延长生命。

在目前生前预嘱的文本中列举了几项具体的医疗举措,但也留下了「医疗机构确定的其他诊疗措施」的空间,法律在此做了一项兜底。

「生前预嘱」的具体内容

「为什么不列举具体的医疗措施,而是使用这些原则性的表述,我们的理解是,可能深圳立法时不想过多限制住患者自主决定的范围,当患者需要一些特殊的操作,或者未来医学发展到有了新的技术,只要落在这三个原则之内,患者依然可以根据自身想法预立生前预嘱来决定是否接受。」吴依蒙说。

开启一场艰难的对话

签订完成后,生前预嘱按签订人的需求一式多份,除律所和本人各一份之外,鼓励签订人将文件尽量展示给身边更多的人,告知他们自己做出的决定。安理律所还为签订者准备了小卡片,可以随身携带,以备突发的意外情况。

除了伴侣、子女,有时候签订者也会把预嘱遥寄给自己的兄弟姐妹,「如果我的子女到时没有听我的话,希望你能记得我的意愿。」

而这背后的隐喻是,尽管生前预嘱已经被纳入法律体系,但目前在医院的认可度和执行度并不高,家属仍然是最终的决定者。

在一些生前预嘱发展多年的国家和地区,签署后的文件会被录入医疗保健系统,每一次入院时也会提前询问患者对临终抢救的意愿。这样,接诊医生可以结合临床诊断和患者的预立指示,做出相应的决策。这不仅是医生的权利,也是医生的义务。

我国的生前预嘱还处于起步阶段,暂未有更多配合生前预嘱的其他医疗相关细则出台。当患者情况危急,无法做出意思表示时,医生只能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家属提供建议,最终需要家属在相关文件上签字,才能进行后续的操作。

江月说,「尤其一些肿瘤患者,他们的亲属甚至是隐瞒病情的,这种情况下很难直接去询问或了解患者的真实意愿。」

吴依蒙也得到了医生同样的反馈,「我们在和医生沟通的时候,医生们都表示,即使有生前预嘱的存在,但如果没有家属的签字,他们不敢贸然行动。」

现阶段的生前预嘱,最大的意义则是开启一场家庭之间的艰难对话。中国人重视家文化,认为理想的善终应该是逝者安详、生者安宁、环境平安顺遂,所以只关注逝者诉求而不顾虑家属,这样的分歧也依然棘手。路桂军说,在病人住进安宁疗护病房之前,都要先找家庭的决策者。「我还是希望看到,当我们立生前预嘱的时候,是开了家庭会议,是家庭共同决策之后立下的预嘱。」

春寒料峭的某一天,相瑛走进了这间屋子,她平静地告诉律师,「如果这一天到来,我不希望我的身上插满管子,我想留在熟悉的家里,身边有我爱的人陪伴。」

「如果能在一个阳光正好的日子,我和这个世界挥手告别,那有多好。」

相瑛的身边,二十出头的女儿此时已经泣不成声,母亲和死亡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,对她来说是从未想过,也难以想象的画面。

相瑛只是温柔地看着她的孩子,「我为什么要带你来,是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我们能互相珍惜这段缘分,在最后的时刻到来前,过好我们的生活。

文中李祥、江月、相瑛为化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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